因“第三者”插足,一对老夫妻的婚姻走到了尽头;受害者觉得亏,逼“第三者”写下8万元弥补“青春损失费”的欠条
“第三者”丢丑 “原配”领刑
法官提醒: 遇事理智对待,要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
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妻,由于“第三者”插足,分道扬镳。离婚后的妻子难咽这口恶气,上演了一场敲诈勒索的闹剧,结果触犯了《刑法》,受到了法律的制裁。
老夫妻因“第三者”分手
家住东风新村的李杰(化名)有个幸福的家庭,她退休在家,老伴在大庆市某医院退休后受聘于一家私人诊所,日子过得无忧无虑。
今年5月份,老伴突然提出和她离婚,这让60多岁的李杰措手不及。她急忙和女儿商量,想尽力挽回老伴的心。女儿也极力劝爸爸,但李杰的老伴打定主意,非离婚不可。
李杰通过打听知道,在老伴原来工作的单位,有一个相好的叫苏燕(化名)。但碍于老伴的情面,李杰不想把事情做绝。可她的努力不起作用,最后老伴干脆搬出家里,二人分居了。
李杰感觉自己的努力没能打动老伴,索性就答应离婚。6月份,二人在法院办理了